朝阳市电动车委托他人登记备案
办理材料:
1、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
①个人车辆委托他人办理的,需提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、临时居民身份证、居住暂住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、军官离退休证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、营业执照、驻华机构证明港澳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港澳同胞回乡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境外人员身份证明。
2、非车主本人到现场办理的,请注意以下内容
①车主没到现场,委托他人办理的:代办人需要提前将车主身份证正反面拍照、车主手持身份证拍照并保存在手机中(照片要清晰、内容可辨别,并携带车主身份证原件,办理时需要提供);
②单位车辆的:代办人需要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,并将营业执照拍照保存在手机中(照片要清晰、内容可辨别,办理时需要提供);
3、车辆购买凭证(购车发票),车辆购买凭证遗失的,需要提供《电动车来历承诺书》。
4、车辆出厂合格证(符合GB17761-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并具有CCC认证)。
5、符合GB17761-标准并具有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正式号牌;不符合GB17761-标准或没有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只能办理临时号牌。
注:为了能到现场及时上牌,请务必提前找好要上牌的车辆的车架号和电机号(与车辆合格证上内容一致,若不一致或没有只能办理临时号牌)。